好像要抵抗誘惑是一件很難的事。

享受短暫的歡愉後,才發現掉進惡夢,後悔來不及了,真的來不及了…

對於社會道德所規範出來的倫理及價值觀,其實譴責並不大,畢竟良心的聲音聽到了,因為做了,所以大可不必有罪惡感這東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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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楊小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