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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在說一下,寫網誌,除了自己記錄外,遊記這個部份,除了以後查的到,也可以分享給網友。 畢竟大家出門前,最常做的事就是先搜一下”網友”寫,然後爬個文。 對吧!(我個人是這樣啦!)

意思是這是一種無償的行為,讓別人不要重蹈覆轍,花不開花的錢。而你所寫出來的事,是自己的經驗,或許花了錢買到的教訓,或許是親身體驗過的感覺,都是別人偷不了抹不去的經驗。

寫文,寫的詳細,寫的淺顯易懂,還要圖文並茂,不容易。

所以,真正一篇文章,有參考價值的,作者都是花很多心力寫的。

若是,今天…當你想要找遊記,心中有個底,搜了網路,找不到任何一篇有關文章。心中應該是失落吧!

這次鬧的挺兇事件(靠北部落客),我心中蠻戚戚焉的。阿…說的太沉重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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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誌寫了很多年,我偶爾會去看看之前寫的文章,心中感想除了慘不忍睹外,還外加想把它刪了。

可是我有忍住,因為那是當下那個年齡的想法,是一種寶貴的印記。(就是說當時怎麼會蠢成這樣的回憶…)

現在開始會發生,當時寫的和後來想的、做的,都不一樣。

漸漸理解…在不同產物(閱讀、看電影…)的衝擊下,我思想會有了不同的變化,進而有行動。 但或許現實總總因素,行動若是無法無期,當下一定要馬上改變思維,想另一種可能。

最近有新計畫,等確認了,會開始寫文分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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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楊小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