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標題下的好像是國小課文的標題喔!)

打了一百多字的網誌,原本是要寫今天10/19請假的行程,就在剛剛在FB上看到一個在社團內的留言。

 

非常有感覺,所以想來寫點想法。

 

社團內是大家彼此都認識且短暫(半年)相處過的。

我的認知,相處半年是無法完全認識這個人的,我防備心很重,所以不太好交到朋友。(這不是重點)

 

為方便明瞭,我用代號表示。

留言內容B指名道姓的說A

FB上瘋狂加我們社團內的B的朋友。但重點是A完完全全不認識B的朋友們,還一直留言或是按讚。

 

看的出來,B的留言非常憤怒。

 

 而在這篇留言之前,我看到了A的留言板上,寫了為什麼,我一直被刪好友

 所以我有點懂為什麼A會被刪好友了,其一,對方不認識他,所以加了發現不認識就刪了其二就是他不太熟朋友覺A太囉嗦,所以刪了。


 

從認識到現在,A對於我們任何人的留言,就是基本上一個讚,看感覺決定留不留言。(簡單說,就是寧可錯殺,不可放過)

 這對我來說,困不困擾,其實影響有,但不大。留言如果很難接,我就不會去回。

 

 

 讓我想到禮儀這個詞,在不可考的年代說,台灣是禮儀之國。(應該有這麼一說吧!!)

現在我看起來,台灣禮貌,整體來說好失敗,好糟糕,已經太多人不懂禮貌,不說請、謝謝、對不起了。

日本和韓國,這兩個國家,有禮貌到我無敵佩服。

越來越方便取得的資訊,已經忘了禮貌的溝通,人沒有面對面,喪失了溫暖。

 

我不敢說自己很有禮貌,但是我很努力並盡量做好,一個謝謝,說出來,對正在服務的人員來說,是一種禮貌的回應與肯定。

 

離題了。

隨意加人,留言,除了侵犯隱私外(或許FB上沒啥隱私),其實我覺得不太禮貌。

雖然在網路中,但是基本的禮貌有做好,才是乖寶寶。

 

再來說,我如果今天加了一個不太熟的人為我的好友,現在我會依他FB上的PO的資訊來決定,他是我要用哪種方式及話題去面對的人。還有在我的強烈觀感中,被我定義是哪種人。

 

每次如果都PO文,寫一些非常無感且無意義的事,那我就了解了。

 

其實,我也很機車,那是人家的FB我管人家要幹麻….

打一打文章,我很想先遠離FB!!這樣不行,我已經中毒了。

 

拉拉雜雜說了一堆,在這打字過程中,AB已經有協調到雙方都滿意的結果了,只是不知道AB間彼此的感覺還好不好就是了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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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楊小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