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在上個月就請假了,請了兩天15().16(),加上原本17()就沒上班,等於是一口氣休了四天。

 

請了後,有被關切一下,下次除非出國,不然最好不要請這麼多天。

 

OK…

下次的長假的確是要出國去了。

 

其實,一開始是只要請16號,但是因為我講錯日子了,所以想說,就都請了,乾脆一口氣請了,反正都是要扣錢的。

 

同事還是要互相才是好,現在是社會奇怪還是我奇怪?

 

為什麼多數人都認為這事很平常的事,不用大驚小怪?

難道我心中所謂的一點做人本身該有的倫理,在社會中有看到是奇蹟,沒看到是正常嗎?這篇只會越寫越激動,越低落。

 

就先停筆。 享受被電話狂CALL的四天連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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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楊小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